鞠婧祎申报1100万,丝芭举报5000万,税务局已接单
发布时间:2026-03-31 17:21 浏览量:2
昨天刷到热搜,说鞠婧祎被实名举报偷税,申报1100万,实际赚了5000万。我第一反应是:这数字差太吓人了。但点开看,全是“估算”“保守估计”,连税务局回执上写的都是“受理核查”,不是立案,更没说查实了。
举报信里列了她2024年6月到12月干的活:《月鳞绮纪》主演、鸭鸭羽绒服代言、三本杂志封面、百度地图、浙江卫视跨年、FENDI和范思哲推广。这些事儿都有图有视频,时间也对得上。但钱怎么算出来的?比如拍《新视线》封面写了1100万,可这其实是杂志卖出去的总销售额,不是她拿到手的钱。业内人说,艺人一般按比例分,可能就拿一两成。
她用的工作室有四家,申报总额1100.18万,里面约500万是丝芭发的工资。也就是说,剩下那600多万,是其他渠道的收入。问题来了:这些钱进的是工作室账户,还是她个人卡?工作室花的钱,比如请摄影师、剪辑师、交房租,算不算合理成本?如果算,那应纳税所得额就得扣掉。这些不是嘴上说说就行,得看银行流水、合同原件、发票。
丝芭说已经给了她1.39亿,还包吃包住包车。鞠婧祎方不认,说有些协议是假的,钱被丝芭用关联公司截留了。这话听着像打官司,其实跟税务没关系。税务机关只管谁该缴税、缴多少,不管合同签没签、签得对不对。那得去法院判。
现在税务局开了接收回执,编号2026-013,时间是3月30日。按规矩,15个工作日内要初审。但初审完不一定立案,立案也不一定定性。郑爽、薇娅那种阴阳合同、直接藏钱的,证据硬;这次更像是收入怎么报、报给谁、哪些算成本,属于灰色地带。
最近好多明星工作室被查,不止她一个。去年就有三十多个案例,多数卡在“劳务报酬”和“经营所得”怎么分上。前者税率高,预扣最高40%;后者按5%-35%累进。一个合同写“提供演艺服务”,算是劳务;写“授权肖像用于广告推广”,可能就算经营。字不一样,税差一大截。
鞠婧祎团队发声明说,从没逃避纳税,也配合过抽查。丝芭那边也晒了转账记录和福利照片。两边都在说“我合规”,但说的不是一回事:一个讲税务申报,一个讲合同履行。混在一起吵,网友就更懵了。
举报材料里写的88%瞒报率,算得有点怪。拿(5000减1100)除以5000,其实是78%,不是88%。可能是把全年收入全算成5000万来除的,但举报信自己又说,5000万只是下半年的估算。这种数字,听着惊心,实则没法定论。
她前几天刚官宣《月鳞绮纪》定档,优酷那边工作人员说,没收到任何停播通知。剧还在,广告还在,粉丝还在买杂志。没人因举报就立刻罢工、撤资、下架。事情还在查,日子照过。
税务局还没出结果。鞠婧祎也没被限制出行或冻结账户。丝芭也没撤诉,法院那边的合约纠纷还在审。所有事,都还在程序里走。
这事说到底,不是“明星塌房”那种爽文剧情。它是一堆合同、几张报表、几份回执、一堆专业术语堆出来的现实。
没人删帖,没人封号,没人被抓。